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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多种模式安置随军家属就业

包头市多种模式安置随军家属就业

来源:中国双拥杂志 

2021-05-18 13:59

内蒙古包头市在倾力解决军人“后院”问题中,担当新使命,谋求新作为,作出新贡献,逐步形成一套比较科学、完整、合理的多元化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从2011年至2020年,包头市分五批共安置无工作随军家属289人,随军调动11人,基本达到随军家属、部队官兵、用人单位、地方政府“四满意”。

包头市连续9次被命名表彰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委、市政府和军分区高度重视随军家属安置工作,2010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驻包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确定了“指令性安置、货币化安置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原则以及“分类逐年安置,原则上每年进行1次”的安置办法,对驻包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进行了部署。2018年、2019年相继印发《包头市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的实施办法》《包头市随军家属安置实施细则》,明确了随军家属安置工作,构建了多元化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模式。

安置协调会.jpg

安置协调会

随军调动。随军前是在编在岗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身份的随军家属,结合本单位和本人文化程度、所学专业和职称等情况,原则上对口、对专业安置;随军前在中央和地方垂直管理单位工作的随军家属,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参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身份人员安置办法进行安置。各垂直管理单位支持和落实政府安置随军家属的任务,按照管理权限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经批准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随军前在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单位工作的随军家属,按照性质相同、专业对口原则,参照公务员和事业身份人员安置办法在驻地国有企业进行安置。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在招聘新员工时,根据用工需求和岗位任职资格要求,结合驻包部队随军家属本人专业特长、经历、学历等实际,按招聘数量5%—10%的比例择优聘用随军家属。

指令安置。每年年初,由包头市双拥办和包头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进行一次驻包部队无工作未就业随军家属摸底统计工作,掌握基数。每年按照全市无工作未就业随军家属基数的10%-15%、市辖各旗县区按1%-3%的比例,提供事业编制岗位安置随军家属。包钢、一机、北重和北方核燃料有限公司、包铝集团、神华集团等中央直属、自治区直属大型国有企业,分别按照无工作未就业随军家属基数的1-2%提供岗位安置随军家属。

考试现场.jpg

考试现场

货币补偿。随军家属可以申请货币化补偿安置,由军官和随军家属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队审核后报市双拥办批准,发给一次性安置补助金(领取安置补助金即视为安置)。一次性安置补助金标准为7万元。享受货币化补偿安置的随军家属必须无工作或与原工作单位劳动人事关系已经解除或终止,且户籍、社保已经迁(转)入本市。享受货币化安置补偿人数市控制在每批次8—10人,旗县区各控制在每批次1-3人,所需经费由市、旗县区财政计划安排。已在其他地区享受过货币化补偿安置的,不再重复享受。对选择货币化补偿安置的随军家属不再推荐或安置就业。货币化补偿安置每年跟随计划指令性安置进行一次。

自主创业。首先,积极引导更新就业观念。积极引导部队干部和家属转变就业观念,使随军家属树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择业观念,客观看待社会就业环境,合力定位就业目标。引导随军家属积极把政策优待转化为素质优势,增强就业创业信心,提高自立自强意识,激发参与社会竞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帮助其自谋职业、自主创业,鼓励家属到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就业,走竞争就业、灵活择业、自主创业的道路。其次,加大就业培训力度。鼓励随军家属根据其特长、就业意向和社会用工需求,积极参加职业培训,以提高随军家属就业能力。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建立随军家属就业培训基地,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再次提高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包头市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定期组织随军家属专场招聘会,开展“送服务进军营”等活动,为随军家属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和就业信息服务,多措并举提高随军家属就业创业能力。凡有自主创业愿望的,均可免费参加创业培训,成功创业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项目符合自治区规定贴息范围的给予2年贴息。从事个体经营的家属,可持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随军证明,到工商机关优先办理注册登记手续,自批准之日起,3年内免交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和管理费,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税务、卫生、民政、劳动保障、公安、烟草等部门可减免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赵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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